江汉学术 ›› 2018, Vol. 37 ›› Issue (2): 64-70.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8.02.009

• 法律专栏_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视域与新话语 • 上一篇    下一篇

我国自贸区制度创新的合法性问题研究——一种软法的路径

韩永红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法学院,广州 510420
  • 收稿日期:2018-04-05 修回日期:2018-04-05 出版日期:2018-04-15 发布日期:2018-03-19
  • 作者简介:韩永红,女,黑龙江海林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兼职研究员。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区域协调发展中府际合作的软法治理研究”(16AFX007);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高校联盟项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基本问题研究”(GDY201601)

Legitimacy of Institutional Innovation in China’s Free-trade Zones:A Soft Law Approach

HAN Yonghong   

  • Received:2018-04-05 Revised:2018-04-05 Online:2018-04-15 Published:2018-03-19

摘要: 如何保证自贸区先行先试的合法性是我国自贸区建设中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暂时调整部分法律规定的实施、宪法解释和法律解释以及地方立法,为自贸区先行先试提供了重要依据和必要的合法性空间。但现有的方法难以全面覆盖和解决自贸区先行先试与现行法律之间的冲突,也尚不能为自贸区制度创新提供充足的法律保障。制定统一的《自贸区法》虽然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自贸区制度创新的合法性问题,但并不符合自贸区建设的实际需要。软法具有的制定主体多样性、规范试验性、无正式法律约束力的特点与自贸区制度创新需求之间存在理论和实践的契合性。软法或可成为助力自贸区制度创新合法性问题解决的新路径。

关键词: 立法法, 自贸区, 制度创新, 合法性, 软法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