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6, Vol. 35 ›› Issue (4): 55-62.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6.04.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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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中心格局下刑事指控体系的构建

王东海   

  1.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重庆 400025
  • 收稿日期:2016-05-25 修回日期:2016-05-25 出版日期:2016-08-15 发布日期:2016-07-11
  • 作者简介:王东海,男,河北邢台人,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博士。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riminal Charge System in the Trail-centered Situation

WANG Donghai   

  • Received:2016-05-25 Revised:2016-05-25 Online:2016-08-15 Published:2016-07-11

摘要: 审判中心是刑事司法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刑事诉讼法治化的当然要求。这一新的刑事诉讼格局对检察机关的公诉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对指控犯罪的证据体系提出了新的挑战。在审判中心格局下,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应当在刑事一体化理念的指导下,将实体法与程序法有效结合认定案件事实;在证据体系的构建上,应以建构的方式建立起证明定罪量刑事实、情节的证据链条,同时采取解构的方式对建构的证据体系进行质疑,起到加固和反向验证的作用;适应庭审需要,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上应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充分利用庭前会议制度,落实证据裁判原则。

关键词: 审判中心, 审判中心主义, 刑事诉讼, 刑事一体化, 刑事司法, 证据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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