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24, Vol. 43 ›› Issue (6): 16-27.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24.0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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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算法决策和裁量正义的冲突与融合

王文玉   

  1. 西南大学 法学院,重庆 400715
  • 收稿日期:2024-04-22 出版日期:2024-12-15 发布日期:2024-11-27
  • 作者简介:王文玉,男,河南商丘人,西南大学法学院讲师,博士,E-mail:wangwenyu199201@163.com。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常识常理常情融入司法裁判的法律方法论研究”(22BFX01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与法治发展重要论述研究”(22JJD820004)

Conflict and Fusion of Judicial Algorithm Decision and Discretionary Justice

WANG Wenyu   

  • Received:2024-04-22 Online:2024-12-15 Published:2024-11-27

摘要: 是否有助于实现裁量正义关系到司法算法系统的应用上限和最终走向。形式正义和实质正义共同构成了裁量正义。司法算法决策通过提升裁量的一致性、中立性、客观性和高效性水平助力形式正义的实现,通过提升裁量的理性化水平助力实质正义的实现。但受科技应用自反性影响,司法算法决策会引发有违裁量正义要求的新风险:其一,和司法裁量权专属性相冲突;其二,引发正当程序制度被虚置;其三,无法合理开展价值判断;其四,司法责任难以适当分配。为此,需要遵循技术改进、实现人类法官和司法人工智能系统有机融合的进路,以提升司法算法裁量的优质性和可信性。具体而言,应将“明确适用司法算法决策的裁量模块,提升民众和法官对司法算法系统建构的实质参与性,建立完善的监督制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以及建立合理的责任分配制度”作为应对司法算法决策背离裁量正义目标风险的主要方案。

关键词: 算法决策, 人工智能, 算法裁判, 裁量正义, 裁量权, 权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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