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5, Vol. 34 ›› Issue (6): 5-11.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5.06.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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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之身份困境及其破解——以行政诉讼为展开视角

朱学磊   

  1.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1
  • 收稿日期:2015-06-05 修回日期:2015-06-05 出版日期:2015-12-15 发布日期:2015-11-30
  • 作者简介:朱学磊,男,山东滕州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The Identity Dilemma and Its Solution of“Organizations Authorized by Laws and Regulations”: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dministrative Litigation

ZHU Xue-lei   

  • Received:2015-06-05 Revised:2015-06-05 Online:2015-12-15 Published:2015-11-30

摘要: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际上是通过法律、法规得到授权而具备行政主体资格的特定组织。我国法律对特定组织的授权方式不统一、授权范围模糊且权力边界难以确定,这导致司法实践中“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一概念出现被泛化的倾向,法院在相关司法判决中所依赖的“三段论”式论证逻辑也并不周延。在行政分权化的背景下,一方面需要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不断尝试对特定的行政权予以类型化,另一方面需要法院在个案中科学地界定特定组织的身份并不断积累相关司法经验,如此才能逐渐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正本清源。

关键词: 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 法律授权, 法规授权,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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