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民事诉讼立法对小额诉讼程序的功能定位存在偏差, 严重忽略了当事人程序权利的保障, 导致小额诉讼程序对当事人的吸引力下降, 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率极低。小额诉讼程序在追求诉讼效率的同时, 应遵循保障最低限度的程序正义、 尊重当事人对私权纠纷的处分自由、 注重权利的操作性与救济性等基本原则; 在此理念指引下, 明确赋予当事人充分享有管辖异议权、 程序异议权、 合意选择权、 委托代理权、 最低限度参与庭审权和审级救济权等基本程序权利, 并完善各项权利的具体程序设置。
中图分类号:
张艳琼. 小额诉讼当事人的程序权利保障研究[J]. 江汉学术, 2017, 36(2): 5-12.
ZHANG Yanqiong. Research on the Protection of Litigants’Rights in Small Claims Proceeding[J]. JIANGHAN ACADEMIC, 2017, 36(2): 5-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