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6, Vol. 33 ›› Issue (6): 6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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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权利规范的实质合宪性解释基准探讨

汪新胜1,吕博2   

  1. 1.武汉工程大学 法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4;2.武汉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 出版日期:2016-12-28 发布日期:2017-01-02
  • 作者简介:汪新胜:(1974—),男,湖北孝感人,讲师,博士,主要从事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研究;吕博(1986—),男,河南郑州人,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管理学。
  • 基金资助:
    武汉工程大学2016人文社科基金项目

  • Online:2016-12-28 Published:2017-01-02

摘要: 探讨基本权利规范的实质合宪性解释基准,对基本权利的保障在宪法解释实践中起着重要作用——这些基准不仅关涉到基本权利的价值拘束,而且涉及基本权利主体的行为导向和法益保护问题。在基本权利的实质合宪性解释基准上,首先应该适用人性尊严的保护基准。其次,应该适用平等原则的保护基准。最后,应该适用比例原则的保护基准。

关键词: 基本权利, 解释基准, 人性尊严, 平等保护, 比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