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23, Vol. 42 ›› Issue (3): 82-92.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23.03.009

• 法律专栏_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视域与新话语 • 上一篇    下一篇

党内法规的法典化:体系型编纂的缘由和路径

尚千惠   

  1. 华东政法大学 党内法规研究中心,上海 200050
  • 收稿日期:2022-11-10 出版日期:2023-06-15 发布日期:2023-05-25
  • 作者简介:尚千惠,女,山东烟台人,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博士生,E-mail:494874066@qq.com。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路研究”(21ZDA126)

CPC of Intra-party Regulations:The cause and path of systematic codification

SHANG Qianhui   

  • Received:2022-11-10 Online:2023-06-15 Published:2023-05-25

摘要: 党内法规的编纂有利于完善党内法规体系,保障党内法规的安定性,并且便于适用与普及。基于国家治理与法治建设目标和需求的宏观背景以及党内法规集成集约化发展的制度建设实际,党内法规法典化宜采用法典与单行规范并行的体系型编纂模式,遵循“制定党内法规法典总则+编纂党内法规各分编”的编纂思路,依据“组织—行为—责任”的规范逻辑处理总则与分则及分则各篇章之间的逻辑关系,以法典外在规则体系与内在原则体系塑造法典的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法典》可以采用分阶段、分步骤推进的编纂模式,先弥补当前制度体系涵盖性不足的缺陷,再制定纲领性的“党内法规总则”,最后以党的组织法规先行体系化进行分则编纂的尝试。

关键词: 党内法规, 党内法规体系, 法典化, 体系型法典, 适度法典化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