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家庭监护的缺失和政府保障机制的不完善,留守儿童面临着诸多权利困境,留守儿童代管/代理家长这一由市场运作的新型监护模式在各地产生。留守儿童代管家长的法律性质是基于契约关系的委托监护,其标的是留守儿童监护人与代管人之间的监护职责转移。留守儿童代管家长现象具有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和民事责任关系,涉及留守儿童的权益保护以及市场秩序的完善。当前留守儿童代管家长现象存在法律规定不完善、信息不对称和约定不明确等问题。为了有效解决留守儿童代管家长存在的法律问题,应当以国家公权力介入,完善委托监护立法,明确政府的救助责任,建立国家监护机构,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救助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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