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34 ›› Issue (3): 30-36.

• 公法研究:立法理论与实践专题 • 上一篇    下一篇

论地方立法的立项论证制度

张婷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 出版日期:2017-06-28 发布日期:2017-06-23
  • 作者简介:张婷(1983—),女,河南郑州人,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立法学研究。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课题“民间规范与地方立法研究”(16ZDA069);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员额制改革的行政化悖论及其民主突破——基于司法改革的整体逻辑”(2016Y0604)

  • Online:2017-06-28 Published:2017-06-23

摘要: 地方立法的制定与颁行为我国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搭建了制度空间、提供了制度保障,但庞大体量的背后却潜藏着地方立法恶性膨胀的隐忧。片面追求立法数量,忽视立法适用性,立法介入不必要场域等因素是地方立法恶性膨胀的“幕后推手”。遏制立法恶性膨胀,必须从作为立法源头的立法启动环节入手。立项论证机制的运行逻辑在于通过“以权利对抗野心”的制度架构,完成对于立法启动行为随意性的约束。因此,立法立项论证机制成为遏制地方立法恶性膨胀趋势的制度选择。现实中,立项论证制度已于部分地方开始制度化运行,但仍面临诸如制度普及性较低、论证主体范围过窄、论证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对此,各省市级地方有必要全面确立立项论证制度,建立开放的立项论证机制,明确立项论证的标准,并坚持立项论证过程的公开。

关键词: 地方立法, 立法膨胀, 立项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