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良好的环境是全社会的公共物品, 需要社会中的全体成员采取集体行动来获得。但是, 如果没有选择性激励机制, 集体行动往往会陷入困境, 即所有成员都搭便车等待他人行动, 结果集体物品得不到满足。我国当前在环境保护过程中, 正存在这种困境。社会大众、企业组织、各级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都存在着较为普遍的搭便车现象, 在选择性激励机制不健全的情势下, 使得环境公共物品得不到有效地供给。政府的责任便在于加强环境管理职能, 为各类成员提供有效的选择性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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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文君. 论政府在环境保护集体行动中的责任——奥尔森集体行动逻辑理论的启示[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 28(1): 8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