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9, Vol. 26 ›› Issue (1): 5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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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发展的宪法学解读

刘茂林,伏创宇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4;
    北京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1
  • 收稿日期:2014-01-15 修回日期:2014-01-15 出版日期:2009-01-30 发布日期:2014-01-15

  • Received:2014-01-15 Revised:2014-01-15 Online:2009-01-30 Published:2014-01-15

摘要: 改革开放三十年来,行政法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行政法发展中出现的新的现象和当前转型时期的中国行政法学的困境的解决迫切需要宪法学提供支持.目前学界对宪法与行政法关系定位存在的局限性源于对宪法定位的局限性.宪法是组织共同体的规则,是动态的人类共同体的生活方式,是法律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既不是公法也不是私法或者它既是公法又是私法.行政法的理论基础的重新定位、行政法的"疆域"的动态发展、行政主体的多样化、行政方式的多样化和行政法治的发展都需要宪法内涵的更新和宪法学的解读.

关键词: 行政法, 宪法, 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