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23, Vol. 42 ›› Issue (1): 35-42.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23.01.004
• 法律专栏_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视域与新话语 • 上一篇 下一篇
喻 中
YU Zhong
摘要: 人民调解是当代中国调解制度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人民调解虽然也要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的司法行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但人民调解委员会并不是国家机构,而是群众性组织,人民调解员也不具有国家公务员的身份。这是人民调解区别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一个制度特征。随着大数据的兴起,由人民调解案例汇聚起来的大数据,正在重塑当代中国的人民调解,正在促使传统的人民调解转向新型的智能化的人民调解。传统的人民调解高度依赖人民调解员的个体经验与个人声望,在传统的熟人社区中能够发挥较好的解决纠纷的功能。智能化的人民调解主要依赖大数据,能够满足当下的陌生人社区对人民调解的需求。从实践的角度来看,智能化转型的方向,可以从人民调解向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延伸。因此,虽然人民调解的智能化转型仅仅是中国法治的一个局部,但却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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