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6, Vol. 35 ›› Issue (3): 35-41.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6.03.005
厉力1,刘奇超2
LI li,LIU Qichao
摘要: 我国一直是 WTO 其他成员国实施反倾销制裁的重灾国, 在经历多年惨痛教训后, 我国逐渐主动采用反倾销规则来保护本国市场和经济利益。但在具体执行中, 反倾销产品的原产地欺瞒案件迅速增加, 在进口中提供虚假原产地证书和串货夹带的违法现象频繁发生。如何针对反倾销中原产地欺瞒行为进行核查、 认定与处罚等一系列问题都向海关监管提出了重大挑战。以白羽肉鸡反倾销案为切入点, 可详细探讨反倾销措施实施中存在的 “假证”、“假货”、“原产地规避” 这三种原产地风险描述和监管风险情形, 论证 “假证” 情况是否构成走私罪、 原产地核查方式与举证责任的分配、 因出口国签证人员渎职, 我国海关是否可对 “假证” 进行实质性审查等相关法律问题。在此基础上, 针对原产地监管的资料审核、 责任分配、 技术手段、 完善立法等多个方面内容, 可提出合理化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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