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6, Vol. 35 ›› Issue (3): 35-41.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6.03.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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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反倾销措施实施中的原产地监管风险与对策——由白羽肉鸡的原产地假证案例引发的思考

厉力1,刘奇超2   

  1. 1上海海关学院 管理系,上海 201204;2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地方)税务局,上海 200136
  • 收稿日期:2016-04-04 修回日期:2016-04-04 出版日期:2016-06-15 发布日期:2016-05-25
  • 作者简介:厉 力, 女, 吉林长春人, 上海海关学院管理系副教授, 复旦大学理论经济学博士后; 刘奇超, 男, 河南郑州人,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地方)税务局干部,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兼职助理研究员, 中央财经大学国际税务研究中心兼职助理研究员。
  • 基金资助:
    教育部规划项目 “自由贸易区的实施对我国进口贸易产生的影响分析”(13YJA790060); 曙光计划 “自由贸易区优惠关税的进口利用情况与影响因素分析”(14SG54)

On the Risks of Country- of- origin Regulation and Correspondent Strategies in Implementing Antidumping Measures——Reflection on the Document Forgery Case of White Feather Broilers from the Country of Origin

LI li,LIU Qichao   

  • Received:2016-04-04 Revised:2016-04-04 Online:2016-06-15 Published:2016-05-25

摘要: 我国一直是 WTO 其他成员国实施反倾销制裁的重灾国, 在经历多年惨痛教训后, 我国逐渐主动采用反倾销规则来保护本国市场和经济利益。但在具体执行中, 反倾销产品的原产地欺瞒案件迅速增加, 在进口中提供虚假原产地证书和串货夹带的违法现象频繁发生。如何针对反倾销中原产地欺瞒行为进行核查、 认定与处罚等一系列问题都向海关监管提出了重大挑战。以白羽肉鸡反倾销案为切入点, 可详细探讨反倾销措施实施中存在的 “假证”、“假货”、“原产地规避” 这三种原产地风险描述和监管风险情形, 论证 “假证” 情况是否构成走私罪、 原产地核查方式与举证责任的分配、 因出口国签证人员渎职, 我国海关是否可对 “假证” 进行实质性审查等相关法律问题。在此基础上, 针对原产地监管的资料审核、 责任分配、 技术手段、 完善立法等多个方面内容, 可提出合理化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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