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军人保障制度是由政府出资建立的,以军人为保障对象的社会福利制度安排的总称。我国制度化军人保障制度发端较早,在封建时代统治者就颁行了大量针对军人的专门福利保障政策,但当时制度的价值基础是统治者对臣子的恩恤,并不把福利保障制度与政府基本义务和军人个人正当权利相关联。民国初年的军人保障制度很大程度上继承了封建时期的恩恤型保障观。南京国民政府建立之后,在多种因素的冲击下,恩恤型保障观开始瓦解,新型的以权利为导向的军人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建制理念的转变深入影响了民国时期军人保障制度建设,促进了制度的发展,拓宽了保障内容,提升了保障水平,完善了制度的经办流程。然而国民政府低下的行政效率和全面内战的爆发,导致大部分政策领域的进步无法落实,成为具文;恶性的通货膨胀又显著削弱了各项保障制度的实际保障能力。形同虚设的军人保障制度不仅无法有效地激励军人,反而加剧了广大官兵与国民党政权的离心离德倾向,成为诱发国民党军事快速失败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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