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22, Vol. 41 ›› Issue (3): 121-128.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22.03.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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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冲突、律师建言与组织角色——以民国时期的上海律师公会为中心的考察

赵睿,李严成   

  1. 湖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武汉 430062
  • 收稿日期:2021-12-09 出版日期:2022-06-15 发布日期:2022-04-20
  • 作者简介:赵 睿,女,甘肃泾川人,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生,E-mail:1185160648@qq.com;李严成,男,湖北随州人,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龙山学者,湖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E-mail:2571581243@qq.com。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民国律师公会档案文献收集、整理与研究”(19ZDA216)

Conflict of Laws,Lawyer’s Suggestion and Organizational Role:Investigation Centering on Shanghai Bar Association of the Republican Period

ZHAO Rui,LI Yancheng   

  • Received:2021-12-09 Online:2022-06-15 Published:2022-04-20

摘要: 中国法律近代化受西方法律制度与中国法律传统的双重影响,呈现出其独有的冲突、融合以及向本土化发展演变的特点。无论是民国中央还是地方政府出台法律规章,大都难以维持法治与法律体系的统一,不可避免地发生中央与地方、行政与司法、实体法与程序法、普通法与特殊法之间的法律冲突,这些冲突给民国法治建设与司法实践带来了极大危害。律师作为近代三大司法职业者之一,通过律师公会积极建言司法机关,对相互冲突的法律或法条予以修订或废止,以实现司法体系的统一与完整。律师公会建言司法是法律赋予的权力,律师公会的治理体系与中介职能为律师司法 建言提供了重要平台。律师公会在沟通律师与司法机关,推动国民政府在修正、废除相抵触或冲突的法律规章中扮演了重要的中介角色,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键词: 民国时期, 法律冲突, 法律制度, 律师公会, 上海律师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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