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实施“三孩”生育政策、降低人口老龄化峰值水平、优化我国人口年龄结构的人口发展目标促使我国加快制定和调整家庭政策的步伐。相关家庭政策文献表明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家庭政策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1949—1978年,在马克思社会福利思想和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计划经济体制影响下,我国形成了去家庭化的家庭政策。1979—2000年,基于家庭互助、公私有别的传统价值观念和生产性福利体制的影响,我国家庭政策呈现出家庭化的特征。进入21世纪后,福利理念的转变、家庭作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力量使我国家庭政策二阶家庭化色彩逐渐加深。与此同时,当前我国家庭政策的制定仍旧面临着家庭政策目标补缺性突出、家庭政策对象缺乏家庭视角、家庭政策管理部门过于分散等问题。为此,我国需以“二阶家庭化”为核心进行家庭政策设计调整以配套人口政策的落实,增强家庭的养老抚幼能力,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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