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港独”势力对“一国两制”的否定,是当前香港宪制秩序面临的重大挑战。以宣誓辱国事件为契机,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主动解释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确认和发展了主动释法的程序惯例,巩固了人大释法的地位、范围和效力。第五次人大释法通过明确宣誓就职的法定形式、内容和效力,实质上申明了“一国两制”是香港宪制秩序的基石,“高度自治”的前提是承认“一国”的根本地位。本次释法加强了中央政府在特区自治中的主导性,体现了人大释法机制在消除基本法理解的分歧、化解香港政治运行的困局、塑造中央与特区的和谐关系、引导香港宪制秩序发展方向上的作用,凸显了人大释法在维护和塑造香港宪制秩序中的重要性。特区法院高度尊重该解释,勇于承担维护“一国两制”的宪法使命,实现了人大释法权与香港司法权的良性互动,预示着“一国两制”的未来发展将获得香港人民更加广泛的肯定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