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34 ›› Issue (5):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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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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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宣誓制度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就职时的必要程序,但目前在理论与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包括宣誓的性质与价值、宣誓的监誓人、宣誓的效忠对象以及宣誓的责任。这些问题的解决必须要回归到港澳两部基本法中去,结合基本法规范的原意与目的,完善行政主导下的立法会议员的就职宣誓制度,包括确认就职宣誓制度的程序性价值,转以行政长官为监誓人,明确效忠特区与效忠国家的高低关系,以及宣誓责任的承担。
关键词: 立法会议员, 就职宣誓, 基本法, 行政主导
张强. 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制度的基本法表达[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34(5):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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