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法律专业硕士的设置,以及招生院校数量的迅速扩张,导致法律硕士专业的招生数量猛增。分析招生院校名单,发现绝大部分招生院校同时招收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法硕)与非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法硕)的学生,招生数量总体呈扩大趋势,打破了原有的师生比例结构而致失衡。部分院校在没有非法学法硕教学经验的情况下,同时招生颇具规模的法学法硕、非法学法硕,过于盲目。法律硕士的教育应当注意师生比例,提高培养质量,检视部分院校招生规模。同时,采取发挥双导师制作用、限制导师所带研究生数量、增加研究型导师数量等方式方法,使法律硕士培养完成由规模化的进路向提高教学质量的进路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