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3, Vol. 30 ›› Issue (1): 58-63.

• 法学研究 • 上一篇    下一篇

司法审查人民调解协议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杜承秀   

  1.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民商法系,广西 南宁 530022
  • 出版日期:2013-02-12 发布日期:2013-12-26
  • 基金资助:
    201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西部民族地区基层民主发展规范化研究——基于村民自治现状的实地调查与思考”(11XFX001)

  • Online:2013-02-12 Published:2013-12-26

摘要: 司法审查人民调解协议制度的确立及运用是人民调解法制化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举措,具有历史发展的必然性;是人民调解摆脱其发展瓶颈的制度设置,具有满足现实需要的客观性;是国家公权力、社会自治性权利和公民个体私权利和谐互动的重大体现和实现机制,具有鲜明的时代进步性;该制度契合法治与民主间的辩论关系,有利于促进二者的长足发展,求得双赢,具有完全的科学性;基于司法活动的本性,该制度的确立与运用可进一步充实人民调解的根基,具有十足的妥当性。

关键词: 司法审查, 人民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 司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