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22, Vol. 41 ›› Issue (2): 43-52.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22.0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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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地确权与农民调整农地的偏好——基于1333个样本数据的实证分析

冯华超1,2,韩春旭1   

  1. 1郑州轻工业大学 政法学院,郑州 450002;2郑州轻工业大学 社会发展研究中心,郑州 450002
  • 收稿日期:2021-08-24 出版日期:2022-04-15 发布日期:2022-01-24
  • 作者简介:冯华超,男,河南南阳人,郑州轻工业大学政法学院讲师,博士,E-mail:uc0309@qq.com;韩春旭,男,河南郑州人,郑州轻工业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生,E-mail:1913025870@qq.com。
  • 基金资助: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三权分置’背景下农地流转对妇女生计的影响研究”(20CSH037);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青年项目“中原地区农地流转对妇女生计的影响研究”(2019CSH024);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农地确权、流转与妇女生计安全性”(2020-ZZJH-503)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Confirmation of Farmland Right and Farmers’Preference for Adjusting Farmland: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1,333 Sample Data

FENG huachao,HAN Chunxu   

  • Received:2021-08-24 Online:2022-04-15 Published:2022-01-24

摘要: 新一轮农地确权的政策绩效能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政策目的与农民主观认知的一致性,特别是对农地承包关系稳定的认知与偏好。基于三省1333个农民调查数据,在系统考察农地确权对农民调整农地偏好的影响后,研究发现:(1)有40%的农民对农地调整仍然有强烈的偏好,有接近三分之一的人认为“确权后仍会调整农地”。(2)农地确权可以降低农民的调整偏好,但这一影响要受到村庄农地调整实践的影响:在近期发生过农地调整的村庄,确权对农民地权稳定性偏好的提升效应更显著;当农民对确权后继续调整农地的预期较高时,确权对农民地权稳定性偏好的提升效应不明显。(3)农地流转不一定会降低农民的调整偏好。今后要进一步稳定和固化承包权,加强确权政策的宣传和引导,并进行相关配套制度改革,逐渐转变农民的主观认知,使得其与国家的政策 目的相一致。

关键词: 农地确权, 农地调整, 地权稳定性, 农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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