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21, Vol. 40 ›› Issue (3): 53-62.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21.03.005
唐士亚1,郭 琦2
TANG Shiya,GUO Qi
摘要: 从2007年互联网金融在我国正式出现至今,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经历了包容性监管政策、原则性监管政策和运动式监管型监管政策三个阶段。如何认识这一监管政策变迁背后的过程逻辑,如何辨别政策变迁的影响因素,成为下一步有效完善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的关键所在。借鉴政策网络分析框架发现,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变迁与政策网络结构的变化有关,其中变化的自变量因素主要涉及中央政府、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互联网金融平台、金融消费者、专家学者和新闻媒体等各主体网络之间的动态博弈。为形成更为高效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政策框架,需要调整网络间资源配置,推动达成网络间政策价值认知的共识,并引入监管科技以促进行动者之间的利益联结与战略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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