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歌语言研究中普遍存在两个层次、四个要素之间的混淆问题,第一个层次是声与音、韵与律的混淆,第二个层次是声音与韵律的混淆。在符号学上,声与音原是两种不同的符号,诗歌语言的语音兼备表情功能而使两者混同;韵与律原是分属语言与音乐,诗与歌的原始结盟使语言在音乐的影响下形成纯形式的格律,韵与律自此难解难分,并演化为格律。在新、旧诗更替中,韵律或格律的去留问题成为焦点,诗歌整体声音问题被狭化为格律问题,而中外诗歌写作史上声音与格律一直是两个平行的话题。现代诗放逐格律,但没有放逐诗歌的声音,反而释放了诗歌声音的潜能,在声音语象的创造上与中外诗歌传统一脉相承。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