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7, Vol. 36 ›› Issue (2): 79-86.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7.02.010

• 社会学 • 上一篇    下一篇

规则与秩序: 庭院空间生产的小农行动逻辑——以丽江金山白族 Y社区为例

李容芳   

  1. 昆明理工大学 津桥学院,昆明 650106
  • 收稿日期:2017-04-20 修回日期:2017-04-20 出版日期:2017-04-15 发布日期:2017-03-22
  • 作者简介:李容芳, 女, 白族, 云南大理人, 昆明理工大学津桥学院副教授, 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生。

Rules and Order: Logic of Peasant Action in Courtyard Space——An Example of Bai Ethnic Group from Jingshang,Lijiang

LI Rongfang   

  • Received:2017-04-20 Revised:2017-04-20 Online:2017-04-15 Published:2017-03-22

摘要: 规则可用于分析国家权力制度变迁和乡土社会秩序流变。社会规则生产的终极目的和无意后果在某种程度上权威性地投射出个体与社会关系重构图景。规则作用于社会秩序的调节与其在制度建构中的演化和生存独立性相关。以庭院空间生产中小农的行动逻辑来解析规则的生产是从微观视角对农村社会秩序的生发与规则形成进行解读。小农作为农村最重要的劳动力主体和社会组织, 透过其在庭院空间生产中的行动逻辑, 可分析农村社会秩序变迁与规则生产过程。农村社区庭院空间生产过程是规则运作下小农行动策略的连续调整, 从复杂多变的乡村社会变迁场域中抽离出庭院空间这一小农行动空间, 探析 “规则—行动” 框架下小农行动逻辑是了解小农行动的新视角。

关键词: 社会规则, 庭院空间, 小农生产, 金山白族 Y 社区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