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7, Vol. 36 ›› Issue (2): 19-27.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7.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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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史上的 “身份”: 概念、 分类及功能流变

敖海静   

  1. 武汉大学 法学院, 武汉 430072
  • 收稿日期:2017-02-19 修回日期:2017-02-19 出版日期:2017-04-15 发布日期:2017-03-22
  • 作者简介:敖海静, 男, 湖北随州人, 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生。
  • 基金资助: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保险交易中信息不对称的法律规制研究——以保险消费者保护为中心”(14JYC820057)

“Identity”in the history of Civil Law: the Change of Concept,Classification,and Function

AO Haijing   

  • Received:2017-02-19 Revised:2017-02-19 Online:2017-04-15 Published:2017-03-22

摘要: “身份” 是民法史上的重要概念, 其概念演变大致经历了从人格的构成要素到逐步取得独立的地位, 成为影响行为能力的因素, 并最终成为人们在交易活动中所处不利地位的代名词。从各种不同的角度, 可以对 “身份” 进行不同的分类, 如自然的身份与人为的身份、 正身份与负身份等。这些分类也从不同的侧面反映出 “身份” 概 念的内涵变迁的线索, 并为研究不同的 “身份” 在民法史上发挥着怎样的功能提供了基础。“身份” 在民法史上最重要的功能莫过于通过人的区分来组织社会和通过 “本质” 层次的自然的身份复兴来构建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关系。在当代,“从契约到身份” 的运动又给 “身份” 发挥新的法则区分、 倾斜适用的功能提供了一个平台。在此基础上, 由法律基于 “秩序” 层次上的自然的身份对权利义务关系做出某种平衡与调整, 对于构建正义的法律秩序显得十分必要。

关键词: 身份, 民法史, 罗马法, 私法, 公法, 亲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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