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化治理不同于一般的文化管理,它是一种“政府+市场或社会”的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的复杂的治理模式。目前,网络视听产业是上海市文化产业的发展重点,为了保持在全国同行业的领先地位,上海市政府治理主体在政策扶持、内容监管、版权治理、优化产业环境等方面应有所作为,但上海市网络视听媒体行业协会、网络视听企业、网络视听用户等社会主体治理职能发挥的作用有限。基于政府职能部门治理功能的优化、行业协会主体的治理功能的优化、网络视听企业治理功能的优化,特别是在社会化全媒体时代,网络视听用户的治理自觉和参与治理功能方面尚有不足,优化上海市网络视听产业治理结构是有利于该产业未来发展的极为重要的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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