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技术性知识产权出资评估,对于确认企业法人资格、保护股东与债权人的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至关重要。因其评估对象与评估目的的特殊性,我们应寻求适合其特点的评估方法与评估程序。评估方法应以收益法为首选,成本法与市场法次之。评估程序应重点审查专利与技术秘密之权利状态,不仅要了解出资方的生产经营能力,也要了解被投资企业的各项情况。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出资评估领域推行强制评估制度。在实践中,技术性知识产权不同于著作权、商标权、营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对其运用强制评估存在很大弊端。针对非国有资产之技术性知识产权可尝试突破强制评估规定,适当放宽评估主体资格,尝试引入发起人或董事会协商作价机制。同时建立评估不实之法律救济与应对措施,强化评估主体的责任制度。完善知识产权出资评估体制,不仅应强化风险防范机制,也要为企业筹资与快速设立中小型企业的方便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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