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3, Vol. 32 ›› Issue (6): 107-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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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治理:环境群体性事件治理创新模式

张新文1,张国磊2   

  1. 1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0000;2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南宁 530006
  • 收稿日期:2013-09-15 修回日期:2013-09-15 出版日期:2013-12-01 发布日期:2013-12-22
  • 作者简介:张新文,男,土家族,湖南张家界人,南京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国磊,男,壮族,广西武鸣人,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生。
  • 基金资助:
    广西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资助项目“广西城市化进程中的社会冲突管理研究”(YCSW2013062)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the Innovation Governance Model of the Group Events in Environment

ZHANG Xin-wen1,ZHANG Guo-lei2   

  1. 1Colleg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Nanjing 210095,China;2College of Administration,Guangxi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Nanning 530006,China
  • Received:2013-09-15 Revised:2013-09-15 Online:2013-12-01 Published:2013-12-22

摘要: 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发展,工业污染向其他一些地区转移,环境污染与经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引发环境群体性事件。利益多元化的今天,发生环境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是政府、企业和民众三个主体产生利益冲突,在博弈过程中没有达到利益均衡。环境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是政府的一大难题,亟需寻求利益相关主体参与协同治理。因此,建立一套协调治理模式是必要的:需要构建政府与民众从博弈到合作的模式;需要构建政府与媒体的合作模式;需要建立政府与环保NGO合作模式。把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利益相关者,政府、企业、民众、媒体和环保NGO协同起来,形成一种合作联动关系,共同参与治理,使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同起来。

关键词: 环境群体性事件, 协调治理, 治理模式, 环保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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