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7世纪末至18世纪初,英国刑法领域中的经验主义风向渐强,对罪犯信息的关注趋重。同时,宪政变革促进英国的法治实践由“上帝之法”转为“人之法”,逐渐步入现代性轨道,向资本主义法制过渡。菲尔丁和荷加斯作为同时期的文艺家,对英国的法治进程有着相同的关怀。在关注社会犯罪现象时,他们将现实主义考量融入对罪犯人物的刻画,强化了刑法实践中的证据意识。他们关注英国法治的现代性转向,反思或质疑传统神学秩序,建构法律权威,表征资本主义法制萌芽。两人运
用文学或绘画的修辞策略,或隐或显地反观历史坐标中的法律缺陷,形成对法律伦理的反思,彰显出对法律改良的愿景。
中图分类号:
田 津,朱宾忠. 近代文艺作品中的法律伦理反思——以菲尔丁和荷加斯为中心[J]. 江汉学术, 2021, 40(1): 95-103.
TIAN Jin,ZHU Binzhong. Reflections on Legal Ethics in Modern Literary and Artistic Works:Focusing on Fielding and Hogarth[J]. JIANGHAN ACADEMIC, 2021, 40(1): 95-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