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20, Vol. 39 ›› Issue (6): 27-35.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20.06.003

• 社会学 经济 • 上一篇    下一篇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与政府职能转变——关系、困境和出路

李华俊1,赵立新1,余 湛2   

  1. 1江汉大学 法学院,武汉 430056;2上海师范大学 哲学与法政学院,上海 200234
  • 收稿日期:2019-12-15 出版日期:2020-12-15 发布日期:2020-10-29
  • 作者简介:李华俊,男,湖北武汉人,江汉大学法学院社会学系讲师,博士,江汉大学城市发展与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研究人员;赵立新,男,安徽六安人,江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江汉大学城市发展与治理现代化研究中心研究员;余湛,男,湖北武汉人,上海师范大学哲学与法政学院硕士生。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整合照料视角下医养结合的整合模式比较研究”(18BSH162);江汉大学武汉研究院开放性课题“创新社会治理视阈下国家中心城市‘三社联动’优化模式选择与策略研究”(IWHS2016328)

Government Purchase of Social Organization’s Services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Government Functions:Relationship,Dilemma,and Solution

LI Huajun,ZHAO Lixin,YU Zhan   

  • Received:2019-12-15 Online:2020-12-15 Published:2020-10-29

摘要: 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与政府职能转变存在着紧密联系,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已经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一种新做法。对于政府购买服务与职能转变的研究可分为历史性、空间性与制度性三个维度。在实践中存在着社会组织发育程度较低、政府监管不到位等共性问题;也存在政府与社会组织缺乏互动性、把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完全等同于政府职能转变、政府和社会组织能力存在有限性阻碍政府职能转变步伐等个性问题。需进一步树立有限政府理念,认识到应由全能政府转向有限政府并树立政府职能转移外包意识;加强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动沟通;对政府职能进行分类,明确界定可以转移的政府职能;同时,健全购买服务制度,引导和规范政府职能转变行为。

关键词: 政府购买服务, 社会组织, 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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