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9, Vol. 38 ›› Issue (5): 35-43.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9.05.004
陈学礼
CHEN Xueli
摘要: 在民族志电影的拍摄和剪辑过程中,有的制作者愿意让自己的影像和声音出现在影片中,可是有的制作者采取拒绝进入自己影片的态度和立场。制作者应该在合适的场景、合适的时间点、合适的关系状态下进入到自己的影片中。理由有三:作为文化解释之媒介的民族志电影,应该呈现制作者和摄像机对被拍摄者的影响和刺激结果;民族志电影作为文化解释的证据时,只有呈现制作者进入影片的场景,影片才具有作为证据该有的可信赖性;作为跨文化交流结果的民族志电影,理应展现制作者和被拍摄者关系演进的过程,展现制作者和被拍摄者之间相互作用的场景。当然,民族志电影的制作者应该把握合适的“度”,不要为了进入自己的影片而在形式上“进入”。因为民族志电影应该是作为“人”的制作者,和作为“人”的被拍摄者之间相互交流、相互尊重、共同建构的一个人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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