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杂家”一名首见于《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中,与儒、道、墨、法、阴阳、名、农、小说等“九流十家”并列。《汉志》认为“杂家”的特点在于以“王治”作为指导思想,从而综合诸子各派不同的学说,并用于治国之中。然而不少学者认为“杂家”不能自成一家,甚至认为杂家实为杂拼而来,进而否定“杂家”的存在价值。检视前人对“杂家”分类的见解,疏理“杂家”的流变,可以发现,“杂家”吸收诸子之说以成其学,综合众长,性质虽与儒墨等诸子学有别,然亦可自成一家。
中图分类号:
梁德华. 再论“杂家”义定及其学术特异性[J]. 江汉学术, 2015, 34(5): 104-108.
LIANG De-hua. Interpretation of the Eclectics[J]. JIANGHAN ACADEMIC, 2015, 34(5): 104-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