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学术 ›› 2015, Vol. 34 ›› Issue (4): 31-38.doi: 10.16388/j.cnki.cn42-1843/c.2015.04.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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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序言:中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

田飞龙   

  1.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北京 100191
  • 收稿日期:2015-05-01 修回日期:2015-05-01 出版日期:2015-08-15 发布日期:2015-07-12
  • 作者简介:田飞龙,男,江苏涟水人,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讲师,院长助理,博士。
  • 基金资助: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政治法的基本原理与制度框架研究”(30418001)

Constitutional Foreword:“Higher Law Background”of the Chinese Constitution

TIAN Fei-long   

  • Received:2015-05-01 Revised:2015-05-01 Online:2015-08-15 Published:2015-07-12

摘要: 属于社会主义宪法类型的八二宪法有着长篇幅的序言,这给以司法适用为导向的狭义宪法解释学带来了理论困难,也给以人权规范为核心的规范宪法学带来了体系整合与价值协调的难题。如何认知和处理宪法序言的效力及其与宪法正文的关系,成为一个严格的中国宪法科学问题。在社会主义宪法传统与中国宪法语境下,宪法序言的主要功能是对体制的合法性论证,既包含历史合法性维度,也包含政治原则的规范维度,包含了规定并塑造中国宪法权力结构与权利体系的“根本法”规范,充当了中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宪法序言对社会主义特定的政治安排予以吸纳,在体系上要比经典的近代宪法更加繁杂,其规范形态还有待进一步演化,但其规范性不容忽视。宪法序言构成了理解中国宪法的“高级法背景”,对宪法序言之历史叙事模式与原则论证理路的精准与合目的之解释,有利于真正建立中国的宪法科学理论。

关键词: 宪法序言, 八二宪法, 高级法, 根本法, 普通法, 自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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