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江平.民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1999:82. [2] 吴汉东.知识产权多维度解读[M].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 [3] 万德威尔德.19世纪的新财产:现代财产权概念的发展[J].王战强, 译.社会经济体制比较, 1995(1). [4] 列宁全集:第1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8(2):136.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5:82. [6] 高德步.产权与增长:论法律制度的效率[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9:119. [7] 享利·范·马尔赛文.成文宪法的比较研究[M].陈云生, 译.北京:华夏出版社, 1987:154. [8] 秦前红, 叶海波.社会主义宪政研究[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 2008:115. [9] 林来梵.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1:189. [10]桂宇石.中国宪法经济制度[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5:22. [11]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知识产权纵横谈[M].张寅虎, 等, 译.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 1992:4. [12]孔祥俊.WTO知识产权协定及其国内适用[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2:72. [13]尼科·斯特尔.知识社会[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1998:127. [14]凯文·瑞维特, 大卫·柯莱恩.发掘知识产权的新价值[J].国外社会科学, 2000(7). [15]李龙, 汪习根.宪政规律论[M]//李龙文集.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6:4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