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7, Vol. 24 ›› Issue (3): 8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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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人格制度与现代民事主体制度重建

张作华   

  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4
  • 收稿日期:2014-01-15 修回日期:2014-01-15 出版日期:2007-09-30 发布日期:2014-01-15

  • Received:2014-01-15 Revised:2014-01-15 Online:2007-09-30 Published:2014-01-15

摘要: 罗马法的法律人格概念是对自然人法律地位和法律关系主体资格进行的高度概括和抽象,它是法律技术的产物.现代民事主体制度的重建需要吸取罗马法中人格概念的合理成分,人格概念的伦理价值判断功能应该让位于它的法律技术功能.

关键词: 法律人格, 罗马法, 制度拟制, 法律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