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0, Vol. 27 ›› Issue (2): 9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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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切实加强法制教育

储著斌   

  1. 江汉大学 法律事务室, 湖北 武汉 430056
  • 收稿日期:2009-12-10 出版日期:2010-04-12 发布日期:2013-12-30
  • 作者简介:储著斌(1975-), 男, 安徽岳西人, 江汉大学法律事务室助理研究员, 硕士, 主要从事法学理论、教育法理论研究。

  • Received:2009-12-10 Online:2010-04-12 Published:2013-12-30

摘要: 科学发展观中的法制教育思想, 是对党的三代领导集体法制教育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科学发展观确立了法制教育在社会主义政治建设与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战略地位, 阐明了法制教育可以通过公民教育、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等三种形式来进行, 要求通过法制教育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营造良好的法治精神氛围, 并第一次确立了法制教育的目标是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首创性地将公民守法的法律义务转化为道德义务, 要求用法制教育引导公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法制教育, 政治建设, 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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