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1, Vol. 38 ›› Issue (3): 16-25.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1.03.002
王 伟1,刘吉旭2
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脱贫攻坚工作 各环节、扶贫权力规制、贫困人口权利保障、脱贫攻坚社会环境等均呼唤着法治化的工作机制为其助力。而脱贫攻坚面临的法治问题主要是立法供给相对不足、权力失范依然突出、权利缺失现象较为严重、扶贫领域法治环境欠佳。故问题消解时需要在国家层面制定以权利义务关系和政府主体责任为核心的扶贫基本法,对脱贫攻坚权力进行分置,进一步规范扶贫行政行为,保障贫困主体权利,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创新工作机制,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序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