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1, Vol. 38 ›› Issue (3): 26-35.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1.03.003
• 社会治理研究:贫困治理与社区发展专题 • 上一篇 下一篇
刘 杰,袁际焘
摘要: 社区公共性能够使社区保持良好的治理状态,也是社区治理的重要目标。当前农村社区的公共性既面临着乡村社会过疏化、原子化所带来的一般性困境,又面临着反 贫困政策所带来的新窘境。在双重困境下,社会参与主体缺位致使公共性生产失去了前提,公共利益及公共空间的缺失也让公共性的生产缺乏动力和载体。在后扶贫时代,农村社区公共性的重构需要围绕公共精神的培育、公共空间的塑造等方面来谋篇布局。具体而言,需要强化基层自治组织建设,找准组织定位;强化集体经济组织建设,构建公共利益;引进社会工作组织参与治理,培育公共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