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34 ›› Issue (5): 1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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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应成为大学通识教育的核心课程——从“国家宪法日”的设立说起

戴激涛   

  1. 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 出版日期:2017-10-28 发布日期:2017-10-23
  • 作者简介:戴激涛(1979—),女,湖南武冈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宪法学与法学教育研究。
  • 基金资助:
    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15JZD008);广东省教育厅“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慕课背景下基于毕博平台的宪法学教学模式改革”[粤教高函(2015)173号]

  • Online:2017-10-28 Published:2017-10-23

摘要: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的前提是树立宪法意识。宪法意识是公民法治素养的应有之义,宪法教育是公民教育的核心内容。将宪法学纳入大学通识教育的核心课程体系,不仅可以让学生深刻理解自身的行宪护宪主体地位,而且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宪法意识和宪法思维,促进全社会宪法认同的形成。开展宪法学课堂教学,首先应从讲授和解读宪法文本开始。?

关键词: 宪法学, ?通识教育, ?宪法思维, ?宪法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