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7, Vol. 34 ›› Issue (5):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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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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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鉴于我国腐败形势的严峻性和反腐败任务的艰巨性,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三省市进行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并在此基础上拟在全国范围内自上而下设立统一、高效、权威的作为专门的反腐败国家机关的监察委员会。这一新的国家机关的设立必然涉及宪法上的诸多问题,探讨这些问题对于积极、稳妥地推进监察体制改革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关键词: 监察体制改革, 监察委员会, 公权力, 宪法修改, 监察权
胡锦光. 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宪法问题[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 34(5): 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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