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4, Vol. 31 ›› Issue (4): 8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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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矿、萍民与绅商:萍乡煤矿创立初期的地方社会冲突

李超   

  1. 湖北大学 中国思想文化史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62
  • 出版日期:2014-08-28 发布日期:2014-09-02

  • Online:2014-08-28 Published:2014-09-02

摘要: 萍乡煤矿在创立初期,因煤炭勘采问题与萍民和绅商在地方社会利益上产生冲突。萍民受传统社会风水之说影响,畏惧洋人来萍而纷纷反对勘采;地方绅商因萍乡煤矿官局垄断煤炭开采而加价戗收以把持居奇,并自购窿井,与官争利;地方官府面对这种局面积极调和地方社会冲突,颁布县令以明晰晓谕,联络正绅以剀切开导,上禀督宪以妥筹应对;同时,萍乡煤矿的经营者也充分利用自身的政治地位优势,从购井自立、增强财力、改善运道、联合商号、造福地方等方面积极谋求自立自强以应对与地方社会的利益冲突。官办之萍乡煤矿也正在这种地方社会的冲突与博弈中,日益因资金难筹而不得不招商入股,从而逐渐走向了一种由商人出资、官府保护、民出其力即“官督商办”的经营管理体制。

关键词: 萍乡煤矿, 官府, 萍民, 绅商, 冲突, 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