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41 ›› Issue (6): 26-36.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4.06.003

• 人工智能与社会发展研究专题 • 上一篇    下一篇

负责任创新框架下的算法歧视及其治理研究

郭佳楠   

  1. 郭佳楠.郑州工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0;2. 亚洲理工学院 发展与可持续性学院,泰国 空滦 12120
  • 收稿日期:2024-09-27 出版日期:2024-12-28 发布日期:2025-01-03
  • 作者简介:郭佳楠,男,郑州工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亚洲理工学院发展与可持续性学院博士研究生。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高校思政课研究专项“法治教育融入高校思政课流程优化研究(21VSZ031);河南省社科联调研课题“当代新兴 ChatGPT 技术的伦理风险及其治理路径研究”(SKL-2023-252);郑州工商学院科研创新项目“基于 ChatGPT 类生成式人工智能的红色文化传播现状与策略研究”(2023-KYZD-01)

Algorithmic Discrimination and Its Governance under the Framework of Responsible Innovation

GUO Jianan   

  • Received:2024-09-27 Online:2024-12-28 Published:2025-01-03

摘要: 负责任创新旨在科学和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社会行动者和创新者之间实现彼此负责,同时考虑创新过程中的伦理问题及创新产品的可接受性、可持续性和社会需求,其内涵分为行政定义和学术定义。算法作为人工智能核心技术之一,在推动产业经济发展与方便人类生活的同时,亦带来严重的算法歧视问题,包括算法不公、算法欺骗、信息不对称等。通过对算法歧视肇因追本溯源可知,算法歧视乃技术性、非技术性、人类对算法数据使用认识的有限性所导致的结果。算法歧视作为技术领域的治理问题,在借鉴负责任创新理念的同时需要从国家、科学共同体、公众个体层面进行算法歧视规避,并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价值嵌入机制、预防性协商评估机制、知识共享机制、长效反馈机制、协同履责机制来落实治理策略,以达到对算法歧视治理的同频共振的效果。

关键词: 负责任创新;人工智能;算法歧视;责任价值;外部性治理

中图分类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