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41 ›› Issue (6): 26-36.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4.06.003
郭佳楠
GUO Jianan
摘要: 负责任创新旨在科学和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社会行动者和创新者之间实现彼此负责,同时考虑创新过程中的伦理问题及创新产品的可接受性、可持续性和社会需求,其内涵分为行政定义和学术定义。算法作为人工智能核心技术之一,在推动产业经济发展与方便人类生活的同时,亦带来严重的算法歧视问题,包括算法不公、算法欺骗、信息不对称等。通过对算法歧视肇因追本溯源可知,算法歧视乃技术性、非技术性、人类对算法数据使用认识的有限性所导致的结果。算法歧视作为技术领域的治理问题,在借鉴负责任创新理念的同时需要从国家、科学共同体、公众个体层面进行算法歧视规避,并通过建立健全责任价值嵌入机制、预防性协商评估机制、知识共享机制、长效反馈机制、协同履责机制来落实治理策略,以达到对算法歧视治理的同频共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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