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4, Vol. 41 ›› Issue (5): 17-26.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4.05.002
秦前红,罗世龙
QIN Qianhong ,LUO Shilong
摘要: 随着比例原则在全球影响力的显著增强,中英两国都面临着合理性原则何去何从 的难题,观察、引介和反思英国学界的有关争论有益于我国相关讨论。回顾历史可知,判断标 准具化、审查程度加深和干预范围扩张是合理性原则勃兴的体现。针对合理性原则的传统批评 聚焦于司法技术欠佳和对责任制的侵蚀这两方面,回应者采取澄清、辩护与修正的复调策略予以针对性应答。比例原则引入后,既往争论转向合理性原则应否被彻底弃用。对此,存在统一论和二分法说两种迥异主张。经双方在辩论中不断改造自身论点,两大原则实有同化之势。回首这场争论可见,真正影响司法保障人权成效的关键因素并非司法工具,而是人权观念和法院在一国中的宪法地位。因此现阶段在我国,与其纠结比例原则应否取代合理性原则,不如思考如何改善权力配置结构和人权观念来实质性促进法院借行政诉讼保障人权的成效,这才是未来 出路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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