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应由核心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四个部分组成。 依据我国宪法法律和党的重要文献的有关规定,以及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之间
的逻辑层次关系,我国有七项根本制度、二十一项基本制度,十四项制度可以列入重要制度。它们应该根据需要加以立法或载入我国相关法律之中,让“四个自信”中“制度自信”的依据更加清晰明了。
中图分类号:
郝铁川. 中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的具体分类及立法建议[J].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4, 41(5): 5-16.
HAO Tiechuan. Classification of China’sFundamental,Basic,and Important Systems and Legislative Proposals[J]. JOURNAL OF JIANGHAN UNIVERSITY (Social Science Edition), 2024, 41(5): 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