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37 ›› Issue (5): 73-85.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0.05.007

• 经济理论与实践 • 上一篇    下一篇

论企业的科技创新责任

张三元,彭歆格   

  1. 武汉工程大学 管理学院,武汉 430205
  • 发布日期:2020-10-12
  • 作者简介:张三元,男,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彭歆格,女,武汉工程大学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
  • 基金资助: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人类命运共同体视阈下中国价值的跨文化传播研究”(18AKS004);湖北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湖北人才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中国之治’视域下科技人才发现、培养、激励机制研究”(2019RCZ002)

  • Published:2020-10-12

摘要: 在我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中,科技创新是核心。科技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杠杆,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支点,是实现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方式。在当代中国,社会责任越来越成为衡量和评判一个企业价值和意义的重要标准,甚至是根本标准,其中,科技创新责任越来越居于关键或核心地位,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而且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人民的美好生活。但在实际工作中,科技创新责任不强是制约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其具体表现是:科技创新责任感不强,投入严重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甚至存在着比较严重的伦理问题。克服这个短板,承担起科技创新、科技强国重任,是我国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科技创新理念,用新发展理念引领企业科技创新,企业家勇于承担科技创新责任,将制度优势转化为科技创新优势等,是企业履行科技创新责任的基本遵循。

关键词: 企业;科技创新;社会责任;科技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