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37 ›› Issue (4): 53-62.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0.04.005
张楠楠,徐晓军
摘要: 新冠疫情初期社区防控行动迟缓暴露出我国城市社区参与不足、力量薄弱的 问题。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基层社会治理体制逐渐从以往的“单位制”转向“社区制”,尝试走出全能主义国家模式。但在单位制路径依赖和国家强化基层控制的双重影响下,传统单位制并未完全退场,而是通过渗透、吸纳等方式隐性延续,从而形成了中国现行城市社会治理实质上的单位制与社区制并行的模式。 “单位制”的隐性延续,使居民、单位、社区三者间的协调机制紊乱、力量分化,社区治理合力难以形成。因此,国家控制力和社区 自治力作为决定社会治理形态的关键因素,未来还将在中国的城市持续并行。在社区自治力不足的情况下,如何适当地调整好国家的控制力度,培育社区自治力的适度成长,促进单位制与社区制的良性合作,成为后疫情时代提升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