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20, Vol. 37 ›› Issue (3): 43-49.doi: 10.16387/j.cnki.42-1867/c.2020.03.005
戢太雷
摘要: 党政合设合署是时代境域之必然,是应对社会主要矛盾转变之时势所需。党 政合设合署后,面临对外权力行使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对外权力行使的名义、范围和程序。目前,学界在党政合设合署后对外权力行使的程序问题上,研究匮乏且远远滞后于实践。党政合设合署,在对外权力行使时均应依照一定的程序,实现权力有序、有效运行。在党政合设外部权力运行方面,扩大“行政”或者“行政履行任务”的内涵,将行政权力的实际运行纳入行政程序的范畴,依照相关程序加以规制。在党政合署外部权力运行方面,应采取效果要件和实质要件加以认定,避免行政机关的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