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18, Vol. 35 ›› Issue (4): 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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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公益林政府补偿:现状、问题及对策

曹昌伟   

  1. 铜陵学院 法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 出版日期:2018-08-28 发布日期:2018-08-01
  • 作者简介:曹昌伟(1980— ),男,安徽岳西人,副教授,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后,博士,主要从事环境法与政府法制研究。
  • 基金资助:
    安徽省高校省级优秀青年人才基金重点项目“ 皖西大别山区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创新研究”(2013SQRW073ZD);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 皖西大别山区生态补偿与脱贫攻坚联动机制研究”(2017CX032);铜陵学院人才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生态公益林补偿的困境与出路”(2013tlxyrc04)

  • Online:2018-08-28 Published:2018-08-01

摘要: 生态公益林旨在发挥森林的生态效益,因而被禁止或严格限制采伐,对于公益林经营者而言,其经济效益无法实现,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应运而生。生态效益属于公共产品的范畴,具有公共利益的属性,政府作为公共产品的主要供给者、公共利益的维护者,理应在生态公益林补偿中发挥主导作用。然而,就现行生态公益林政府补偿而言,不同层级政府之间,补偿职责定位不清,政府纵向、横向补偿关系尚未真正建立,补偿对象界定不合理,补偿收益分配关系不清,补偿方式单一、补偿标准低,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效果。为此,要以解决现行生态公益林补偿中存在的问题为指向,以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为主线,构建起健全、有效的生态公益林政府补偿模式与机制。

关键词: 生态公益林, 政府补偿, 问题, 对策